网商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等“四宗罪”领2236.5万元巨额罚单
来源:      时间:2023-01-10 22:13:44

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网商银行”)存在以下四方面违规违法行为: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236.5万元。产品创新部、合规部等部门的9名高管同时被罚。

对此,网商银行方面对外回应称,上述罚单是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20年对网商银行开展综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该行已于2020年内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

公开的裁判文书信息显示,2020年1月底,网商银行曾被举报涉嫌无证经营支付业务。2020年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出具的《举报答复意见书》称,“网商银行已于2020年2月底完成整改,我行将持续关注其业务合规情况。”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发现,2020年8月底以来,涉及到网商银行的类似合同纠纷案件超过50起。2021年1月,仍有涉案人员不满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网商银行作为第三人也被波及。本次监管罚单是否和上述举报案件有关?就罚单涉及的具体事件,记者致电网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无法直接转接公关部门,会将记者的采访需求登记后进行反馈,稍后有专人予以答复。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收千万级别罚单,清算管理违规屡罚屡犯

公开资料显示,网商银行是中国首批试点的民营银行之一,于2015年6月25日正式开业。网商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将核心系统架构在金融云上的银行。基于金融云计算台,网商银行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优势,为小微企业、大众消费者、农村经营者与农户、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据最新披露的三季报数据,截至2021年9月末,网商银行总资产为3744.15亿元,较二季度末增加463.52亿元,环比增幅为14.13%。

借助互联网,网商银行在业务快速扩张的同时,相关风险也加快积累并逐步暴露。日,该行就因多项违规收到监管下发的一张千万级别的罚单。

具体来看,网商银行存在以下四方面违规: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236.5万元。罚单的下发时间为1月29日。

与此同时,网商银行多名中高层管理人员作为相关责任人被罚。时任网商银行产品创新部高级专家的于隆,时任网商银行合规部高级专家的刘光徽,以及时任网商银行现金管理部总经理的黎峰,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网商银行行业金融二部高级专家的王志誉,对该行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进行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网商银行产品创新部小微融资产品部负责人的宋晓,时任网商银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员的董一诺,两人对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中宋晓被罚款6万元;董一诺被罚款2万元。

冯亮时任网商银行副行长、产品创新部负责人,对网商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董占斌时任网商银行监事长,对该行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8万元。

侯建强时任网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部反洗钱二级部负责人,对网商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6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其中网商银行的部分违规行为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例如,2020年1月23日,网商银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合计罚没人民159.18万元。

同日,网商银行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未经董事会审议;部分员工提供虚假资料、陈述等;会计运营管理违反基本内控规定等违规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95万元。

被罚或与涉嫌二次清结算有关

对于日收到的大额罚单,网商银行方面对外回应称,这项处罚是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20年对网商银行开展综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自接受检查以来,该行全面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并已于2020年内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

不过,无论是网商银行还是监管罚单均未披露相关违规具体与哪一事件有关。但根据公开信息,记者获悉,2020年1月底,网商银行曾被举报涉嫌非法经营支付业务。

2021年1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0)陕01民终15781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1月6日,张某某曾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举报浙江网商银行与蝉鸣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称”蝉鸣公司”)涉嫌无证经营支付业务。

2020年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出具《举报答复意见书》,答复意见如下:

二清是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表现形式之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调查反馈意见,蝉鸣公司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某某证》,蝉鸣公司的具体业务模式为:家长提交学费缴费订单并缴纳资金,支付宝公司完成收单并统一归集至蝉鸣公司支付宝余额账户,再将资金结算至其在网商银行的同名银行结算账户,收费学校可向网商银行发起交易指令,相关资金从网商银行账户转出到学校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目前,蝉鸣公司相关业务正在整改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调查,网商银行2017年4月12日为蝉鸣公司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网商银行已于2020年2月底完成整改,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持续关注其业务合规情况。

2020年3月10日,蝉鸣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出具《关于“蝉鸣”台收缴费业务整改的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该报告中盖章确认,该整改报告载明,本次改造涉及学校共12000多所,蝉鸣公司网商银行收单业务已全部迁移至支付宝侧(5640所),其余未能迁移的学校予以全部关闭并由其自主选择后续缴费收款方式(现金、POS收单等)。网商银行侧不再新发生相关业务。目前支付宝侧收单业务模式为:收费学校的指定人员登录蝉鸣SaaS系统发送缴费账单,家长收到学费缴费订单并缴纳资金,支付宝完成收单统一结算到学校对应的支付宝账户(当天到账)或者银行账户(次日到账),并通过接口返回SaaS系统结算状态,收费学校可对账单的支付结果进行实时系统对账,家长与学校业务资金与蝉鸣公司账户相互独立,蝉鸣公司账户不触碰任何收缴资金。

据悉,蝉鸣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支付宝开放台服务商,为各学校提供符合其需求的课程设置、在线教育、教育信息管理及在线缴费系统功能。2020年8月以来,蝉鸣公司出现多起合同纠纷案件。网商银行作为第三人在裁判文书中也被提及。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发现,蝉鸣公司自2019年起开始,通过个人或是营销公司进行“校易收”产品推广。“校易收”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并与支付宝、网商银行等各方持牌机构合作,面向学校和终端用户提供教育缴费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互联网服务台。推广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30000元。蝉鸣公司则根据推广效果情况按月给予推广人返佣收益。

不过,据多名推广人称,蝉鸣公司未提供技术支持,也未提供相应实质的培训,导致“校易收”的推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此,推广人要求返还3万元技术服务费。然而其诉求却遭拒绝。

此外,推广人发现,“校易收”收取的学费结算在蝉鸣公司所在的网商银行账户。学校想要获得该学费必须进行提现才能实现。若学校不提现,则该学费将一直存在于第三人账户中。不少推广人为了网络资金安全考虑,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进行举报,认为蝉鸣公司与第三人浙江网商银行涉嫌二清,即二次清结算。

在上述业务合作中,网商银行是否违反了账户管理相关规定或是清算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出具的《举报答复意见书》称,“网商银行已于2020年2月底完成整改”,又是否与日收到的大额罚单违规事件有关?就相关问题,记者尝试向网商银行进行采访求证。电话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无法直接转接公关部门,会将记者的采访需求登记后进行反馈,稍后有专人予以答复。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记者 谢奀国 实记者 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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